第23章 023老三回来_八零管家小娇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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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023老三回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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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淮乐了,打趣道“你当然没见过了,这件衣服可不是买的,是我妻子做的”

  张副团一听惊讶“真的啊,你妻子手真巧,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啊。”

  “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,她人很低调,做这种衣服对她来说,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,也用不着到处炫耀啊。”

  沈淮忍不住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睡衣,脸上美滋滋的,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,关键它舒适到几乎不想让人脱下来,白天可以在外套里面当衬衣,晚上睡觉也可以穿着。

  这件衣服真的做到他的心坎里去了。

  张副团见到这家伙自己还美上了,感觉这情形真的不多见,沈淮性格冷傲也是众人皆知的,但是今天还是第一次有了向人炫耀的意思。

  他也大概了解几分沈淮的婚姻状况,听说女方的名声好像不怎么样,两人感情不和,不过具体的自己也没有亲眼看到,所以很有可能是道听途说。

  这缝纫机的功底不错啊,袖子和边角锁边的做得很不错,和大商店卖的男士衬衣比起来也丝毫不差。

  自己穿的就是商店买的,哪有这个款式新颖,比起来看上去就有些土气了。

  沈淮身形高大,人靠衣服马靠鞍,长得俊儿穿睡衣也像电视上演员似得,但是这衣服也不知道是咋研究出来的,线条设计贴身不说,而且还不紧绷,就是运动时穿好像也没问题,有眼光都知道这是好东西。

  张副团看了一会也相中了,但是心中可惜这是人家媳妇给做的,要是商场里面卖的,说什么也要来上一件,再见沈淮换军装不住的整理自己的睡衣,看着就来气“赶紧穿上吧,都知道你这睡衣好了。”

  “那当然,这衣服穿上就不想脱下来。”

  “看把你美的,你还真是个有福气的,你嫂子就不会做衣服,我的都是买现成的。”

  沈淮道“张哥,你这是羡慕我了”

  “去你的,没有的事。”

  张副团看着非常羡慕啊,可是他就没有这样的服气,也就只能简单看看,虽说这只是一件衣服,但就感觉沈淮的这件最好,所以当一个阶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,自然而然就像找回平衡。

  “不过不得不说,你媳妇这手艺,估计开个服装店都没问题,绝对会有人买。”

  沈淮一听这话,真是英雄所见略同,自己也有这种感觉,不过他哪里知道陈媛有啥想法,能收到睡衣回礼,这也是偶然啊,所以也没搭茬这话。

  张副团本来以为沈淮这衣服应该是独一份的,但是偶然发现后勤处的老高,装备部的老王,两人身上也有一件这样的睡衣,但是做工没有沈淮身上的那个质量好,布料材质是一模一样的。

  细问之下,这俩人是沈淮住在一片的邻居,这种衣服的做法也是跟陈媛媳妇学得,而且衣服做出来穿过都说很好,马上就丢弃了传统的大背心子。

  张副团听的心里直痒痒,回想起当初分房子的时候,怎么没选择跟沈淮他家住的近一点,让妻子去串门请教怎么制作,那不就有衣服穿了吗。

  可惜这想法也就只是想想,为了一件衣服,还不至于搬家。

  白海云的妹妹白霜霜来部队探亲,白海云还特意嘱咐妹妹,衣着打扮的要漂亮一点,主要也是想让她在沈淮面前晃悠晃悠,白霜霜有幸远距离见过沈淮一面,当时遗憾的是沈淮没有看到她,要不然说不定早就成了好事,

  但从那一次见面以后,白霜霜也喜欢上了他,不过就是遗憾已经结婚了。

  白海云告诉白霜霜“妹子,你不要着急,他们两个感情不好,你还有机会,现在主要就是多露面找存在感,到时候沈团日子过不下去,离婚不就正好嫁给他吧。”

  白霜霜问道:“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他真的会离婚”

  白海云信誓旦旦的保证道“那还能有假,团长根本就不喜欢团长夫人呢,两个人吵架的时候大打出手,那架势哪里像两夫妻,恨不得像两个仇人,别看现在对方不闹事,但是早就晚了,男人都是爱好面子的,跟这种女人没办法过下去的。”

  白霜霜一听就放心了,她觉得沈淮只要是见了自己,肯定会喜欢她,她暗暗告诉自己,这不是破坏别人的家庭,是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。

  沈淮和他妻子是没有感情的,勉强在一起是不幸福的,早点分开对谁都好。

  而且白霜霜也不打算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,毕竟被抓到破坏jun婚可是犯法的,自己可没有那么笨,她只是多露几面,至于对方心里会怎么想那就不管她的事了。

  白霜霜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,她长得很好看,而且又会打扮,今天特意选了新买条纹裤子和白格西装,自信满满的看了看细长的腰线。

  部队里面都是大老爷们,自己一个女同志往那一站绝对吸引目光,就不信沈淮注意不到她。

  的确和白霜霜想的没错,前脚刚进部队里,在人群里回头率百分之百,几乎没有不看她的兵,让她心里特别高兴。

  白海云就要刻意安排妹妹见沈淮,王军医都警告他不要搞事情,但是他不听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来。

  但是白海云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的动作那,早在刚刚回来的时候,沈淮就觉得这个人让自己不是很舒服,特别是他的态度在见到陈媛这件事情上很极端,怎么暗示都没有用。

  若是直接换掉他,又有些为难,因为上次任务白海云在嘉奖名单上面,在众目睽睽之下调走立了功的属下,怎么也要一个合适的理由,其次这个人也跟着他好多年,所以明着暗着就让人告诉他,这是最后的机会。

  但是白海云不珍惜,所以他这次刚想暗搓搓的把白霜霜带到探亲家属的不该去的区域时,立马就被人跟栏下了。

  “这是干什么的。”面前站着个放哨的军人,冷着脸审视的看向白海云和白霜霜。

  由于他的目光太锐利,把白霜霜吓了一跳,赶紧退到自己的哥哥身后,心想这怎么这么吓人。

  白海云认识这个人,对方名叫许雪松,两人一向井水不犯河水,没想到自己会被拦下来,解释说道“这是我妹妹,是来探亲的。”

  “难道你不清楚,家属是不可以随意走动的吗现在我怀疑你们有问题,请你们配合调查,跟我走吧。”

  说完,许雪松一挥手,其他几个兵,突然出现就把白海云和白霜霜带走了。

  白海云挣扎着大声喊道“你们不能抓我,你们真的误会了,听我解释,我要找沈淮团长。”

  白海云就是在没眼色,他也看清楚这形势不对劲,根本就不想简单的问话,要是真的被带走,说不定怎么样那,脸色瞬间就慌了。

  不过他就是喊得声音在大,也没有作用,其他几个兵仿佛像没有听到是似得。

  白海云过了好几天才知道自己被处分,沈淮把他给降职了,以后他就再也不是沈淮的警卫员,不过这件事情后续的结果还没有出来,说是要调查清楚白霜霜来部队到底干什么,要是扣上一个特务的罪名,恐怕就要蹲局子了。

  得知下场可能会悲惨的处境以后,白海云彻底吓瘫了,而且他现在回忆起来,才真真正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,感觉当时怎么就脑子发昏,竟然把白霜霜给带进来,想到就算是洗清了嫌疑,等待自己的也可能是开除军籍灰溜溜的滚回老家,那就两眼一黑,刺激的昏了过去。

  沈淮把给陈媛介绍工作的事情都说了一遍,现在这两个岗位,看都不用看,那肯定军区医院的职位是比较好。

  给陈媛介绍护士的工作也是因为她以前就是卫校毕业,在老家的县城里也当过实习护士,这是她的老本行,工作更加得心应手。

  至于机关单位也有文职岗位,同样也是没有编制,主要就是在办公室写资料,这个也适合陈媛,她一手好字,他是见过的,很娟秀很整洁写材料只要细心上手也很快,就是人际交往比较复杂。

  优点是没有夜班,岗位很轻松,缺点也每天可能要应付各种领导,还有各种同事,护士的工作要时常加班,而且还有夜班,可能会又忙又累。

  等到沈淮把所有岗位摆在陈媛面前,让她想选哪个就选哪个,自己肯定用尽关系也能满足她,实现当初对她的约定。

  陈媛也按照沈淮说的几个工作盘算了一下,然后发现安排工作这件事情你,是原主和沈淮的约定。

  原主嫌弃沈淮不能马上赴约,以为他要毁约,所以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。

  但是沈淮当时的确是迫不得已要去出任务,如果原主要是不那么急功近利,以及因为这个就要把恨意虐待在孩子身上,将事情弄成不可挽回的地步,在书中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惨。

  现在换成了自己,她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,但是陈媛心里又不能直接说,不用给我安排,那简直可能太明显了,原主苦苦想达成的事情,要是被自己拒绝,很容易会让沈淮起疑心,他现在没觉得有问题,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自己。

  结婚之前和原主相亲见了一次,订婚见了一次,结婚见了一次,总共也没说上多少话,脾气秉性也只是知道大概,对不了解的事情,对方就可以进行脑补,但是这工作这事恐怕不能糊弄。

  陈媛想了想就说“我选这军区医院的吧,要明年才招人吧。”

  她选择这个岗位的目的,是因为进军区医院当护士这个难度系数最高,需要考试,而且也是百里挑一的岗位,那么多人里面能选上的机会是最小的,到时候她只要假装考不上不就行了,而且这个时间距离比较久,还有半年多那,找工作这事能拖就拖,她缺的不是工作,而是能源,真的不想上班,不缺钱,没劲。

  沈淮看了看陈媛选的这个岗位,心里暗想,就算难度系数较高对自己来说完全也不是难事,他有认识的同学完全可以托托关系,拿到考试资料,考进去却对没有问题。

  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,陈媛想的是无论如何都要拖延下去,说不定这事自然就泡汤了,沈淮则是脑海里想的是,一定帮陈媛达成她有正式工作的心愿。

  时间飞快到了下个月,沈家有亲戚要结婚,沈长安的弟弟沈长芦儿子沈春福要结婚了,新娘是街坊孙寡妇家的女儿周青梅。

  说起这周青梅一家在这片也生活了二十几年,和沈淮他们都是一辈的,小时候也是大院里面玩伴,只不过她天生长得有点特殊,右脸上有很大一块红色胎记,从眉头一直到脸蛋,面积大颜色很深。

  因为这块胎记导致周青梅的容貌大打折扣,本来清秀的五官看着也有渗人,不少人都嘲讽她是丑八怪,说她没人要肯定嫁不出去,而且因为从小被孤立,导致她和沈家的老三玩的好,老三因为后天残疾烧成了脑瘫儿,头歪眼斜有严重口吃,外表和正常人不同,导致从小冷嘲热讽也没少受,为人也比较自卑。

  两个同样自卑的孩子,也是在一起互相帮扶,他们关系越走越近,有一次周青梅被别人骂永远嫁不出去的时候,十几岁的沈明远就结结巴巴的承诺道。

  “不用你们费心,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周青梅当我的妻子,你们不喜欢她,我喜欢她,她在我的心目中是好姑娘。”

  这个承诺沈明远一直没有忘记,但是在长大以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,周青梅的脸上的胎记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淡,现在只要擦上一些粉饼遮盖,已经能挡住大概,周青梅也不需要沈明远这个玩伴,她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,但沈明远依旧还是那个残疾人,即使他心智没问题,但是没有人把他当做正常人。

  孙寡妇当然不可能让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,所以下令就让女儿不要在跟沈明远这个傻子见面,最后把女儿嫁给了沈春福。

  沈春福是二婚的,但是家庭条件富裕,前妻也没有留下孩子,除了年纪大一点也没有别的缺点。

  何况周青梅因为脸上的胎记还有沈明远的原因,已经拖到了25岁没有出嫁,要是再拖下去,那恐怕就更不容易嫁了。

  沈春福给的彩礼丰厚,又给周青梅买了摩托车,结婚三大件,这么好的条件再不嫁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,要是跟了那个傻子,估计就要喝西北风了。

  孙寡妇痛快同意女儿出嫁,沈家三房大办喜事,作为亲戚的沈家人,沈淮父亲这是二房,他们也得参加婚礼,因为知道有沈明远和周青梅的事情,所以都觉得挺尴尬。

  特别是沈长安对沈明远这个残疾儿子一直很不喜,他这个人太好面子了,但是三儿子的存在直接让他颜面无存,这些年沈明远一直外面,很少回来,可是一回来旁人总会议论,他有个残疾儿子是累赘,提醒这个让他丢脸的事实。

  送沈明远去外地木匠厂当学徒,也是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安排进去,要不然他一个残疾人能干什么根本找不到任何好的工作啊。

  而且他在想周青梅结婚的事情,一定不能沈明远知道,要不然他肯定会来给自己丢人现眼。

  不过即使沈长安在不想面对,他在办喜事的三弟家吃酒时,还是听到七大姑在说“你看到没,门口那大红花的摩托车太漂亮了,这肯定很贵,一般人家能买得起吗春福这孩子从小就看他有出息,嫁个条件好的,怎么也比嫁个穷光蛋强。”

  八大姨也插话“不是咱们讽刺,咱们说的也是实话,明远可不就比不上春福吗首先他就是残疾人,连去工地搬砖人家都嫌弃他,一个月就领那么一点残疾人补助,自己都养不活,女孩跟着他去喝西北风吗”

  七大姨“哎可不是吗,青梅没选他就对了,选他以后指定后悔,女孩嫁人,那可是关乎后半生的事情,明远这样可就别拖累人家了。”

  “这事也怨不了青梅,换谁谁都选更好的。”

  沈长安一口酒都喝不下去,脸色难看的要死,虽然沈明远没回来,但是周围到处都是关于他的声音,上辈子做了什么孽生了这样没出息的儿子啊,和人家春福一比较,春福就是那天上的星星,他就是那茅坑的石头,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比得上人家。

  坐在一旁的张桂兰气色也不怎好,但是并不是因为沈明远,而是因为这个月给女儿伺候月子,伺候外孙累到了。

  小外孙这个月以来天天哭,天天闹,身子骨异常娇贵,总是会拉稀,要不就是受寒,每天晚上都折腾的张桂兰睡不好觉。

  她活了几十年都没发现孩子居然这么难带,以前的孩子那都不用管,随随便便就带大了,现在的孩子开始娇贵了。

  张桂兰在小外孙的折磨下,活活瘦了好几斤,吃也吃不好,睡也睡不好,每天活受罪,关键给女儿带孩子一分钱报酬都拿不到,每天还要倒贴钱。

  她人也付出了,女儿和女婿有时候埋怨她给孩子洗的尿布不卫生,张桂兰真的憋的好难受,而且开始后悔了。

  回想起当初照顾大宝二宝他们的时候每个月给的40元劳务费,而且孩子年龄大照顾起来又特别省心,除了做饭根本不费什么心,现在这种好事让陈媛抢走了,自己一边受气一边,还要免费伺候外孙,怎么想心里都不甘心啊。

  沈春福结婚的时候,沈淮看在亲戚面子上,也包了个礼份子,在婚礼上露个面露个和陈媛离开了。

  陈媛走的时候,突然在面板的进度条看到了沈明远的名字,但是在婚礼上却没看见他的人,她猜测沈明远从外地回来了,他应该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偷偷看着周青梅的婚礼。

  他的幸福指数只有196,很快跌到200,比她面板上所有的人,起始指数都低,很有可能会面临着死亡的威胁,现在孩子们都已经不再是负数,就连沈淮现在也有了20的指数。

  只要沈明远跌破200,他就没有活着的希望了,任何事情都能了结他的生命,况且在小说正文里面,根本没有男主三叔这个人,番外里短短几笔悲惨过往,所以陈媛猜测他去世很早。

  陈媛觉得如果沈明远死了以后,沈淮这个角色就会出现很大的变化,包括影响大宝二宝妞妞他们,就像有了连带关系,大家指数要增一起增,要减就一起减,老三去世众人就会暴跌,她这一两个月的苦心那就全部付之东流了。

  而且出现了死亡事件后,面板上的其他人有可能很久一段时间,都不会再提升幸福指数了。

  那她就要关机了,这次超长待机将要结束,陈媛不想看不到明天的太阳,所以决定救老三,也是自救。

  陈媛往回走的一件事就和沈淮说道“沈淮,你猜我刚才听到什么了你弟弟是不是叫沈明远,我刚才听到有人说看见他了,他好像从外地回来了。”

  沈淮一听立马停住脚步,急忙问道“在哪看见的”

  “我也不清楚,应该是在婚礼上,我才他现在心情应该很不好,他不想面对这件事,所以才不回家,也不敢人前露面。”

  主要是怕周围的闲言碎语,沈明远要是一回家,那沈父肯定要骂他为什么回来,他爸又瞧不起这个儿子,恨不得他永远都不要出现在面前。

  “这孩子,他肯定是因为周青梅嫁给沈春福伤心了,从那么老远的地方突然回来,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,现在要赶紧找到他,不能再拖延。”

  陈媛提议道“你知不知道他以前经常去那就找去过的地方。”

  按照沈明远的性格分析,如果心情很差应该会去给自己有安全感的地方,仔细多找找,肯定可以找到他。

  果不其然,沈淮按照陈媛提醒找到了沈明远,他去的就是小时候经常玩的那条老街道上。

  沈明远一见到沈淮来找自己样子非常惊慌想要逃走。

  但是他哪里跑的过体力好的沈淮,很快就被追上,大声斥责道“老三,见了你哥你跑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,回来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回家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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